开灯引爆液化气9人丧生一男子被控过失爆炸罪
时间: 2011-08-24 19:17
来源: 本院
新华社济南12月14日电 (记者丁锡国)山东省潍坊市一位居民在发现室内液化气泄露的情况下,一时疏忽大意打开电灯开关,引爆了液化气,酿成9人死亡7人受伤的惨剧。日前,这位张姓居民被法院以过失爆炸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
这场惨剧发生在两年之前。2002年11月26日晚21时许,潍坊市奎文区大虞街道办事处居民张某回家后,发现室内液化气泄露,便将客厅电灯打开,随后发生了爆炸,导致9人死亡、7人受伤,其中,最小的死者仅有5岁。
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张某在应当预见开灯可能产生电火花导致爆炸的情况下,因为疏忽大意开灯导致了爆炸的发生,造成数人死亡、受伤并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,其行为已构成过失爆炸罪。
据了解,本案当事人已提出上诉。被告人张某辨称,他在回家将客厅电灯打开之后才闻到有液化气味,事故的发生是煤气公司突然停气才导致的,其没有责任。张某的辩护律师认为,煤气公司未按有关规定通知用户何时供气,停气未发放通知,被告人不能预见送气时间,所以,发生爆炸不是被告人的过失行为引起的,是意外事件。